国家A级物流企业评估流程

                                 

“自检→申请→初审→现场评估→审定→通告→授牌”
1.自检,企业对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类型和等级。
2.申请,企业按不同类型填写《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中要求的附件材料。
中央物流企业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评估办)提出申请,贵州省内物流企业向省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估办)提出申请。
3.初审,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省评估办预审后,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初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4.现场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省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5.审定,通过现场评估的企业,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省评估办提交省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6.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通告A级物流企业名单,并在相关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A级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首页    协会服务    企业评估    国家A级物流企业评估流程
创建时间:2022-08-28 14:39
浏览量:0